发布日期:2022-01-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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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激发学生创新创业意识,增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能力,培养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创新型人才,现启动2022年度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
1.兴趣驱动。申请立项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,在兴趣驱动下自主选择实验项目。
2.自主实践。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题、自主研究、自主完成创新项目,导师对学生的实验方案、技术路线提供指导。
3.重在过程。申报的项目要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及在创新思维、知识与实践能力方面的收获和感悟。
4.注重实效。申报的项目内容要与社会生活实际相结合,研究结果要能对实际存在问题有所解决或帮助。
二、申报要求
1.申报对象原则上为本校全日制本科一、二、三年级学生,2018级学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,作为项目成员参与,如后续变更退出时,项目组不得因此增加或替换成员。已参加“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”项目且未结题的学生不得再参与新项目申报。每名学生只能申报主持一个项目或参加不超过两个项目,同一项目不得在不同学院申报,项目由项目负责人向其所属学院进行申报。
学校鼓励学生开展学科交叉合作研究,建议团队成员跨年级、跨专业、跨院系组成,附件4为学校跨学院跨专业项目申报指南,有意向的学生可参考指南联系指导教师进行申报。同等条件下,学院可给予跨学院跨专业项目立项和经费的优先支持。
2.项目负责人限1人,团队成员(含负责人)不超过5人。
3.申报的项目应具有学术性、创新性、实用性和先进性等特点,并做可行性分析。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。
4.项目完成期限原则上为1年,项目主持人应保证能在校期间完成项目任务,并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完成研究项目。
三、申报项目类型
1.创新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、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、研究报告撰写、成果(学术)交流等工作。
2.创业训练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、开展可行性研究、模拟企业运行、参加企业实践、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,掌握创业基础、创业流程和方法、创业法规和政策。
3.创业实践项目是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,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(或创新性实验)的成果,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,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。
四、教务处和学院拟立项项目类别、数量及选拔标准
1.学院大创拟立项项目类别及数量:培育类项目(17项),培优类项目(10项),卓越类项目(4项)。
2.选拔标准:培育类、培优类项目按综合成绩排名(综合成绩=项目负责人科创成果*40%+答辩成绩*60%)。排名1-10名为培优类项目,排名11-17名为培育类项目。卓越类项目由前三年指导学生获得科创成果排名前4的指导老师自行选拔(学生参加答辩但不参与排名,指导老师名单见附件3)。
3.教务处拟立项类别是校级的为培育类项目,市级的为培优类和卓越类项目。
备注:学生科创成果计算方法参照附表1执行(奖项获奖日期截止到科创项目申报通知当日)。
五、申报时间和程序
1.项目申报:各项目小组在2021年2月22日前,将《2022年度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》(附件1)、《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》(附件2)和科创成果电子稿发送至shenghuan_kc@163.com,纸质材料一式三份,递交至第九小区A080学院学工办大厅,曹世超同学,19921125080。
(注:本次项目汇总表(附件1)和项目申请书(附件2)进行了调整,请务必使用附件新表。特别是项目汇总表(附件1),项目团队学生信息已做数据链接,为了信息的准确性,请务必使用提供的附件模板填写,不要自行单独做新表。)
2.答辩评审:我院暂定于2月25日安排专家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答辩和评审。各项目小组准备一份答辩PPT,PPT项目介绍限时5分钟,专家提问限时3分钟(具体答辩时间、地点另行通知)。
六、经费预算
对经批准的每个项目学校予以资助,对跨学科专业的研究项目,根据项目研究难度,酌情增加资助额度。立项项目经费专款专用,项目负责人要合理编制经费预算,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必要的实验耗材、药品、图书资料以及相关调研开支等。经费使用按申请书中的预算和学校财务有关管理规定执行。
附件:
附件1.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汇总表.xls
附件2.上海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请书(新).doc
附件4.上海海洋大学2022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跨学院跨专业项目申报指南.xlsx
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
2022年1月7日
附表1:海洋生态与环境学院学生参与竞赛、创新活动加分细则
(同一个项目只取最高分,不累加)
1.学生发表论文及申请专利加分对应表:
以上海海洋大学署名公开发表或批复的 | 状态 | 第一作者学生 | 第一作者教师 | 第一作者学生 |
第二作者教师 | 第二作者学生 | 第二作者学生 | ||
核心期刊论文* | 投稿或者第一次修改 | 0.4 | 0.2 | 第一作者0.3, 第二作者0.15 |
接收 | 0.8 | 0.4 | 第一作者0.6, 第二作者0.2 | |
公开发表(包含网络首发) | 1.2 | 0.6 | 第一作者0.9, 第二作者0.25 | |
发明专利 | 申请 | 0.4 | 0.2 | 第一作者0.3, 第二作者0.15 |
实审 | 0.8 | 0.4 | 第一作者0.6, 第二作者0.2 | |
授权 | 1.2 | 0.6 | 第一作者0.9, 第二作者0.25 | |
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 | 申请 | 0.2 | 0.1 | 第一作者0.1, 第二作者0.05 |
授权 | 0.4 | 0.2 | 第一作者0.3, 第二作者0.1 |
*国内外核心期刊范围:被SCI或EI收录的刊物;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的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(CSCD)(含扩展库)收录的期刊或被南京大学编制的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(CSSCI)收录的期刊。
2.科创项目立项情况、创新项目结题情况和参加创新论坛等情况加分对应表*:
| 创新项目立项情况(最高0.5分) | 创新项目结题情况(最高0.2分) | ||
负责人 | 培育类 | 0.3 | 培育类 | 0.1 |
培优类 | 0.4 | 培优类 | 1.5 | |
卓越类 | 0.5 | 卓越类 | 0.2 | |
小组成员 | 培育类 | 0.15 | 培育类 | 0.05 |
培优类 | 0.2 | 培优类 | 0.1 | |
卓越类 | 0.25 | 卓越类 | 0.15 |
*立项情况仅以当学年项目立项为准,结题情况仅以上一学年立项项目为准。
学科竞赛类别 | 获奖级别 | 特等奖及一等(金) | 二等(银) | 三等(铜) |
A类 | 国家级 | 2.4 | 1.8 | 1.2 |
省市级 | 1.2 | 0.9 | 0.6 | |
B、C类 | 国家级 | 1.2 | 0.9 | 0.6 |
省市级 | 0.6 | 0.4 | 0.2 | |
校级 | 0.2 | 0.15 | 0.1 | |
申报 | 0.05 |
3.学科竞赛加分对应表*:
4.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及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团队成员分配比例:
成员排序 | 所占项目分值比例 | ||||
1人团队 | 2人团队 | 3人团队 | 4人团队 | 5人团队 | |
团队成员1 | 100% | 65% | 60% | 55% | 53% |
团队成员2 |
| 35% | 27% | 25% | 24% |
团队成员3 |
|
| 13% | 13% | 13% |
团队成员4 |
|
|
| 7% | 7% |
团队成员5 |
|
|
|
| 3% |
备注:
(1)学科竞赛名称以当年度上海海洋大学学科竞赛立项项目为准。另外,滴水湖论坛参照按B类省市级,上海市大学生创新创业论坛参照A类省市级,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年会参照A类国家级执行。
(2)相关赛事如已评选了明确的一、二、三等奖,或金、银、铜奖,其他的最佳人气奖,特别策划奖等等不予加分;
(3)项目加分总绩点恒定的情况下,对团队成员各自分配比例见该表;
(4)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及学科竞赛获奖加分团队成员超过5人以上,只取前5人按照该表分配比例加分;
(5)知行杯项目加分,队长的加分绩点为项目加分总绩点的分配比例75%,其余25%为小组成员平分。